受委托就锅炉购置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黎政采LCCGTP[2016-15]号
三、项目最高限价:33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4吨旧锅炉拆除。
2、新购6吨常压卧式手烧锅炉1台。包括锅炉主机(1台),电控柜(1台),湿式除尘器(1台),引风机(1台),循环水泵(2台),钢制连接烟道(1套),钢制烟囱(1副),钢制膨胀水箱(1个),分水器(1台),集水器(1台),仪表阀门(1套),除污阀(1个),锅炉房内全部安装材料(1套)。
加入日期: 2016-09-28 截至日期: 2016-10-10
3、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或B级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7)具有特种设备2级或2级(B级)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8)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响应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黎城县河下东街101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9:30
2、谈判地点: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城县职业高级学校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5521395
集采机构:黎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宣丽 联系电话:0355-656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