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消息称,根据监测预报,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华北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将出现区域性空气重污染,北京市受此影响,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预计将出现持续重污染过程,其中18、19日污染浓度将达到过程峰值。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预警分级规定,将达到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启动级别。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经市政府批准,12月16日20时,北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预计21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