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电炉、混铁炉和原料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省招项目)采购在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GZ170246-BXGLGD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酒钢冶金厂区内
项目工期: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2.招标范围:
2.1在混铁炉北侧渣场为电炉、混铁炉新建一台总风量为140×104m3/h除尘器,用于电炉除尘的补充与混铁炉的除尘。
2.1.1、布袋除尘系统1套(除尘器、风机、电机、烟囱等),用于混铁炉和电炉除尘系统;
加入日期: 2017-02-15 截至日期: 2017-03-08
2.1.2、混铁炉出铁除尘罩、混铁炉出铁位移动小车及轨道、热翻包除尘罩、屋顶罩各1套,含配套的除尘管道、阀门等;
2.1.3、电炉狗屋除尘吸口、屋顶罩各1套,含配套的除尘管道、阀门等;
2.1.4、电炉扒渣站吸尘罩及其传动机构1套;
2.1.5、电炉狗屋门1套;
2.1.6、布袋除尘系统1套(除尘器、风机、电机、烟囱等),用于原料间除尘系统;
2.2在配料间东门口北侧空地新建1台除尘器,用于废钢切割和铬铁筛分除尘,除尘系统设计风量为10×104m3/h。
2.2.1、原料间废钢切割除尘罩、铬铁筛分除尘罩各1套,含配套的除尘管道、阀门等;
2.3、除尘助力风机1套(含电机);9、配套的供电、电气、仪表及自动化系统;
2.4、配套的能源介质、给排水、空调、照明,消防、安全设施等。
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提出监理意见,分阶段分布实施监理,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重点协助业主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下发施工图纸;重点对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二、施工阶段监理:
工程施工建设的所有内,主要包括:
1.主厂房、配套公辅设施、设备基础土建等土建施工、建筑设施基础及结构;
2.项目公辅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能源动力介质系统、通风、采暖及供配电、通讯系统、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工业监控、配套完善检化验设备;
3.项目配套的电力设施、自动化、仪表、建筑设施基础及结构等;
4.项目包括的主体设备及公辅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安装、调试、试车、功能考核等。
三、施工验收阶段的监理:重点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四、合同管理方面监理内容:协助业主拟定工程的各类合同条款,参与合同洽谈,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分析;l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人必须执行酒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不锈钢分公司相关(投标单位没有文件,可以到项目部拷贝)。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中标设计单位需与业主签订技术保密协议。
4、监理单位人员进出入厂区办理凭条、卡务产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招标单位不予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监理资质,冶炼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提供相应或类似专业3年的监理业绩;
3.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均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监理人员专业配置应齐全,本标段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现场1名。上述现场监理组成员均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且均无在建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现场监理组成员投标时均不允许更换,在本项目监理服务阶段,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现场监理机构及其成员按其投标承诺严格考核;
3.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现场监理人员近年须有类似工程经验;
3.5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3.6财务要求:过去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7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从事同类工程监理经验,业绩良好;
3.8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工程合同诉讼及不良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17年02月15日起至2017年02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方式:登陆酒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4.2同报名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11A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钢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不锈钢分公司培训楼 地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雁滩)新建区4号区608-2号
邮编:735100 邮编:735100
联系人:赵智录 联系人:江涛
电话:18639754484 电话:18909474011
传真: 传真:0937-6267858
开户银行: 收款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户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帐号:01154012200000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