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河道砂石资源采矿管理职责的通知》(山机编办【2017】7号)文件要求,县国土资源局行使的河道砂石资源采矿管理职责已划转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局不再发放采矿许可证。为此,我局决定依法公告注销山丹县石磊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等15户矿山企业采矿权。
注销采矿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