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共计15个省市区发函,要求15个省市区统计并提交违规海砂治理情况。之前不久,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这些都预示着全国整治海砂行动将全面开启!砂石菌:
海砂滥用对建筑工程危害极其严重,不仅对建筑工程耐久性造成严重影响,还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次住建部等八部门对海砂重视程度之高,打击海砂滥用之坚决,并联合行动,这预示着全国海砂滥用已经到了及其严峻的地步。
水利部开展全国河湖打击非法采砂;
交通运输部打击内河船只进入海洋运输海砂;
生态环境部对河道非法砂石堆场占据河道,以及砂石矿山污染环境等方面进行整治;
自然资源部多次强调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禁止砂石等矿山开采;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
……
现在,八个部门形成合力,可以想象,建筑工程滥用海砂以及非法开采海砂等行为将迎来重击!
关于请报送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函
建质质函〔2018〕51号
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委、住房城乡建设委):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做好违规海砂治理工作,请你们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包括部署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请各地将工作总结及“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统计表”于2018年8月20日前报我司。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iliangchu@mohurd.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吴国强010-58933293,58934250(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年8月1日
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统计表包括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万平方米)。
2、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公里)。
3、预拌混凝土企业(家)。
4、预拌混凝土生产量(万立方米)。
5、预拌混凝土用砂量(万立方米),其中包括:河砂、净化海砂、机制砂、其他。
6、预拌砂浆生产量(万立方米)。
7、用砂情况监督抽查次数。
8、违规用砂投诉举报受理次数。
9、违规用砂处罚次数。
10、违规用砂处罚总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