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法制办拟于本月23日15:00~16:30,在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企业和市民代表分别不超过25名和35名。
如何利用电子联单实现全流程封闭管理?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将主要针对《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的两大问题进行听证。首先是建立建筑废弃物电子联单管理制度是否必要?如何实现全流程封闭管理?
随着近年来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推进和大力投入,通过电子数据进行联单管理成为可能也更为便捷。对此,《办法》建立了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并对联单的管理责任主体、生成、中间流转、结束、法律效力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拟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明确“电子联单”应当包含项目工程及排放单位基本信息、建筑废弃物类别及数量、运输单位及车辆、受纳场所等信息;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按照电子联单信息核对确认建筑废弃物来源、种类和数量等,方可受纳建筑废弃物。未经批准不得受纳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淤泥或其他工业垃圾;建设单位还应当设置“监管员”,核对并确认电子联单信息。未经监管员确认的,建筑废弃物不得运出施工场地。
是否应强制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另一大听证问题是,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认证单位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担任是否合适?是否应强制推广使用综合利用产品?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办法》一方面强制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应当在指定部位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税费和信贷优惠、政府采购等鼓励措施对综合利用企业提供政策支持,推动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