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起,陕西省紫阳县决定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全县砂石供应实行统一管控,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及G541等重点项目建设砂石供应。
管控时间
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8月30日。
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供应实行统一调度,所生产砂石全部用于县内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及541等重点项目建设。县水利局根据各镇及重点项目实际需求,统一向县内供砂企业下达订单,集中调配供应全县脱贫攻坚和G541等重点项目所需砂石。
严禁外运
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调运实行统一监管,严禁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从事砂石倒运销售,严禁任何车辆、船舶私自运输、倒卖砂石出境。
县内各采砂企业要严格服从管控,上足人力设备,加足马力采砂,按照订单数量和时间要求将砂石及时配送到位。未经批准,县内所有采砂企业不得将所生产砂石向县内外任何单位个人上船上车销售。
统一价格
管控期内,县内所有砂石下船实行统一价格,安昌公司砂石销售价格为到洞河、渚河周边120元/方,到县城周边110元/方;县投融资公司砂石销售价格为到洞河、渚河周边105元/方,到县城周边100元/方;盛福源建材有限公司砂石销售价格统一为105元/方。各采砂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价格供应砂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管控期内,全县各砂石货运码头由县水利局、交通局统一管控,不得擅自收费、转运倒运砂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