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减少社会矛盾,近日,尤溪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河长制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河道整治工作,得到了积极采纳,该办书面将整治情况进行了反馈,取得较好的效果。
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过程中发现,王某某等人在无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砂牟利,造成河道生态资源遭到破坏的后果,也由此引发矛盾纠纷,影响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县河长制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全县河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采砂、河道污染、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强化与公安、水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减少社会矛盾。
检察建议发出后,尤溪县河长制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制定调研方案,与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等单位协同开展农村人居水环境调研工作,重新规划设置河道采砂点,由去年10个缩减至8个,确保6月底完成对2家废弃涉砂点拆除工作,设置专管员日常巡河考核机制,采取暗访形式对全县15个乡镇进行巡河监管,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联合乡镇、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责令停产企业2家,加强对非法采砂、污水直排等问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有效打击,坚决杜绝“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产生,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