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除尘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一期工程除尘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粤储粮办仓〔 2019〕12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一期浅圆仓顶 6 套除尘系统,含 4 台除尘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剩余 2 台除尘器业主已采购到位,安装调试由投标人负责)以及 6 套除尘系统配套的钢结构、风网、灰管、蝶阀、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电气开关等内容。对位于进仓转接塔的 M9-1 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对位于计量塔的 M6-1 、 M1-1 、 M2-1 除尘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对 M9-1 除尘器迁移、新增风网及吸风口等。在内河码头转接塔三层新增除尘器一台,主要用于收集 B605 、 B705 至装船皮带机机落料位置的粉尘,含除尘系统配套的钢结构、风网、灰管、蝶阀、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电气开关等内容。
项目估算: 290 万元。
合同工期为 90 天(含设备制造、采购、安装、调试)。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多于 2 名,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法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要求);
(3) 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4) 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代理商投标无效);
(5) 投标人(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联合体成员 2015 年至今具有一个粮库、粮食加工或物流项目机电设备总承包或者专业分包业绩,合同价不低于 300万元。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两张工艺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
(7)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自 2015 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要求并提交承诺书且签字盖章有效);
三、 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唯一固定的。
(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
(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5) 联合体投标的,在评标环节,联合体成员业绩可合并计算。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在招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随时核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的真伪性,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评标结束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联合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证明等进行专项核查,
在招标有效期内,若确定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有关投标人的 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并向广东省及该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份建设主管部门发出通报,投标人一旦投标登记即视同清楚了解并接受上述规定,且不得因此而对招标人提起诉讼或索赔。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 1 )投标登记 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2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登记 45 号窗口。
注意:( 1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注明牵头方)。
( 2 )投标人投标登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
( 3 )投标登记 时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 CA办理方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联合体投标成员均需分别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40 至 10:00 ;
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00 ;
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6 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00 ;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润路 333 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6 开标室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515 号东照大厦 3-5楼
联 系 人: 张 工、董工
联系电话: 020-6634857 、 66341720
传 真: 020-6634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