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作为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问题日益突出。12月5日,记者从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市城管局牵头制定的《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入试行阶段,将对苏州装修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进行管理,为装修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苏州率先探索一系列特色的管理模式。苏州提出垃圾分类理念,将包括装修垃圾在内的建筑垃圾从分类源头“大分流”出来。2014年9月,苏州印发《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建筑垃圾按照属性分为建筑拆迁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三类,并明确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
“虽然装修垃圾产量占比较小,但是由于成分复杂,处置难度非常大。”苏州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处处长吴琛坦言,目前需要建立的是一个有序、科学、高效的装修垃圾管理体系,将装修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牢牢锁定在制度的框架里,全链条解决无害化收运、处理及资源化循环利用问题。
为此,在继“以建筑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的收运处一体化管理体系”和“以市场化为手段的工程渣土管理体系”后,苏州又制定并发布了《苏州市区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逐步建立起“以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目的的收运处管理体系”,让装修垃圾处置“有规可循”。
根据《实施细则》,记者发现,装修垃圾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运输车辆作业要求及动态监管、装修垃圾处置一期工程运行等相关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其中,苏州市装修垃圾有偿服务市场交易参考价正式对外发布,其计价方式及标准按不同区域、不同房屋面积、首次装修、非首次装修分类计算,按照建筑面积计价,这种价格测算的方式令老百姓一目了然。
反复商定价格标准的过程让吴琛印象深刻。“在我们调查过程中发现,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瞎收费、乱收费的情况。”他介绍,苏州市城管局前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取费调查,测定方法以运输企业15辆3吨或5吨车为标准,以姑苏区的乐桥、吴中区的长桥电视塔、相城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的湖东管委会、高新区的老苏州乐园为运距测算点,以90平方米和140平方米的房屋为基准,分首次装修和非首次装修产生的垃圾量。
针对装修垃圾运输过程中,存在车辆超载超速、“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及执法取证难等问题,苏州市城管局建立并公布《苏州市区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将符合装修垃圾运输要求的运输企业或车辆纳入其中,只有纳入“目录”的清运企业方可参与运输。
《实施细则》规定,所有从事装修垃圾清运的运输车辆都要安装定位系统和车载视频等设备,并与装修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对接,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目前,智能化“抛洒滴漏”证据捕捉系统正在试用阶段。正式投入使用之后,可有效解决“抛洒滴漏”执法取证难的问题,将大大降低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的情况发生。
除了建立长效的管理制度,装修垃圾的终端处置能力也在加紧跟上。今年9月,苏州建成了年处置能力为15万吨的装修垃圾终端处置一期项目。试运行阶段,姑苏区每天有近200吨装修垃圾被运往该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接受无害化处理,实现“变废为宝”。
此外,从本月起,装修垃圾终端处置项目处置工作将由姑苏区向整个市区扩展,每个区将先选择一个镇或街道作为装修垃圾清运试点区域进行先行先试,逐步向其他区域推广。目前,各区已陆续向处置终端运送装修垃圾进行再生利用,这些材料经过源头分类、深入处理,被制成再生建筑原材料,在进一步加工后投入工程运用。通过采取边处置边提高产能、边运输边完善体系的方式,在实践中逐步改进项目管理模式。
吴琛透露,接下来,苏州将进一步加强装修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再建一个30万吨装修垃圾处置项目,通过扩能增效,满足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到2020年,苏州各地均要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各地根据实际,建立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实现再生产品的循环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