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湘江路北某工地有一砂堆未按要求进行密闭,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该处砂堆占地面积约为30平方米,是王某临时存放在工地上的,本以为很快就运出去了,所以就没有密闭。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采取措施对该处沙堆进行密闭遮盖,防止扬尘污染。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