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委政法委
邢台县公安局
邢台县水务局
邢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大地回春,草木萌发,在农村以往这个时节正是拆旧建新砌墙盖屋的黄金时期,一砖一瓦的堆砌既筑起了乡亲们对美好生活的寄托和向往,但也使部分村民触及了有关采石挖砂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就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和村民建筑用砂问题,向乡亲们进行知识普及,希望能够引起大家重视。
一、砂石资源属国有资源,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未经砂石主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在土地、林地及河道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采砂作业。
二、目前正处于全县集中治理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公安、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昼夜巡逻巡查,对发现的采砂现象,一律按盗采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如您确因建设需要使用河砂(仅限自用和公益建设),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解除后,按照《邢台县农村公益性建设和村民自建房屋用砂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申请流程:河道属地村民因自建房用砂的,由本村和当地乡镇出具自用和用砂量证明,向县水务局提出用砂申请,县水务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后,对符合取砂条件的,填写用砂审批单,经县水务局审核后,报县河砂领导小组批准,同时,报龙冈公司备案安排用砂;不符合条件的将原因反馈乡镇,不予批准用砂。详情可电话咨询邢台县水务局(0319-5256122)。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范一级响应期间,请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要求,从我做起坚决做到不参与、不实施未经批准的采砂行为,做守法公民。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非法采砂现象,一经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3000-50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立“保护优先、科学开采、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河道管理新秩序做出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举报方式:
1、邢台县水务局举报电话:0319-5256101;15132965096(仅接收短信)。
2、邢台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319-3890210;13513295027(仅接收短信)。
3、邢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19-3210272;18003293828(仅接收短信)。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