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保障全省工程建设需求,青海省十五部门联合发布《青海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广机制砂石,着力提升替代砂源利用比例,合理控制河砂开采,推进砂石资源集约化开采,进一步优化产销布局,加快构建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
优化砂石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
除青南地区外,砂石企业开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万立方米/年,支持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投放开采规模不低于50万立方米/年的大型砂石采矿权。积极引导中小砂石企业合规生产,促进年产10万立方米以下的中小砂石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推动产业集聚。加快推进砂石“净矿”出让和已出让砂石采矿权落地投产。
推进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加强土地、矿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办理项目手续,推动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鼓励暂未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厂矿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设备,具备条件的尽快复工复产,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
拓宽砂石料供应渠道
鼓励矿山企业对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产生的废石、矿渣、尾矿进行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建筑物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