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坚决杜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太原市下发通知,要求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在期限内完成集中教育整顿和企业自查自改。
太原市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和各非煤矿山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治具体内容和标准、工作方法和具体要求,做好全面发动和全员参与,确保不漏一个企业,不留一处盲点,不放过一个问题隐患,做到全面彻查整治到位。
同时,非煤矿山企业要在限期内完成集中教育整顿和企业自查自改,并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整改验收;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停而不整、整治不彻底的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发挥新闻媒体曝光、警示和教育作用,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确保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