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紧急通知,针对一些煤矿企业未深刻汲取重庆市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未认真排查胶带运输系统隐患,依然存在带式输送机保护不全、失效,输送带入井前未进行阻燃性能检测,输送带磨损严重,托辊卡死、洒煤严重等突出问题,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带式输送机隐患“清零”行动。
通知强调:煤矿企业要强化胶带运输系统风险研判和管控,立即开展带式输送机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对表对标、逐台逐项排查,凡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带式输送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在隐患整改达标前严禁“带病”投入运行。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抽查,抽查覆盖率不得低于5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凡发现在用带式输送机存在事故隐患的,必须坚持“零容忍”,严格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性质严重的,纳入联合惩戒。
通知要求: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查处煤矿重大事故事隐患和违法行为。下一步,凡是发现煤矿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入井前未经过第三方阻燃和抗静电性能试验或试验不合格入井,以及输送带防打滑、跑偏、堆煤等保护装置或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失效的,一律按照新修订的《重大煤矿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据“特别规定”处理处罚。
通知还就加强监管盯守巡查、点对点联系指导等工作,做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