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印发《关于定期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全面体检工作的通知》,从实施主体、实施周期、体检方式、方案报备、专家要求、结果报备、持续改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制度性要求。
通知要求
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包括在建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体检;盐矿每年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停产超过6个月以上的矿山在复产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体检。
通知明确
全面体检工作由各矿山企业自行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邀请专家参与,原则上每个主要专业不少于1人,应为国家级或省级专家;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通知要求
各矿山企业需提前制定全面体检方案,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各矿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体检”结束后15日内,将专家或第三方形成的《体检报告》报应急管理部门,并后续及时以“两照一表”形式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
安全生产是动态管理过程,各矿山通过全面体检“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