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中区砂石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2021年,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加强巡查,摸清底细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抽调业务骨干,对区域内2家砂石开采、7家加工企业和15家砂石堆场开展了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重点检查了各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办理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逐一登记并建立了管理台账。
集中整治,规范处置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砂石资源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处置。针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了现场交办,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要求,对堆存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减少扬尘污染。同时,加强厂区清扫保洁,规范设置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严禁出场车辆出现密闭不严、遗撒物料,不冲洗轮胎、带泥上路等现象。
重拳出击,严格执法
针对部分砂石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情况,市中区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共立案查处11起砂石企业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罚款112.99万元。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曹林生砂石加工项目(大佛街道青衣坝)、乐山市市中区香超寺建材经营部砂石加工项目和通江街道檀木嘴村3家砂石堆场。通过高强度监管执法,督促砂石行业规范生产,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及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