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加强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科学配置矿产资源开发,理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确保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矿产资源年度计划落实的严肃性和矿业权出让的公平公正性,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设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专责小组。
专责小组主要职责有七项,包括审议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审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审议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议全市采石场指标的分配调整;审议全市年度矿业权出让计划以及出让方案;协调解决矿产资源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江门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总体规划、年度出让计划、年度矿业权出让情况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据介绍,专责小组组长由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成员分别由市政府协调自然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为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专责小组作用,统筹矿产资源要素配置,市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部门监督指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矿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引领,推进矿业权科学有序投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江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制定全市矿业权三年滚动出让计划,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加大建筑砂石资源供应,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要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处理好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及关联产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生态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产开发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