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带式输送机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带式输送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备字〔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港口达辉皮带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黄骅港大宗散货物流园区带式输送机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 工程内容、规模: 共建设2条皮带机,一条用于为矿粉堆场和矿石混配项目运输矿粉,一条用于为煤炭堆场运输矿粉,建设转运站、变电所、综合楼、备品备件库等附属设施。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勘察: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后续配套服务,勘察结果需满足设计需要及相关勘察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除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规格书、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招标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招标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并配合完成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的提交等。 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空载试车、重载试车、验收工作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后30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作。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对功能需求的设计深度,同时符合省市区域建设相关规定及国家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异地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