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重整期间,经过24次拍卖,降价1320.14万元仍无人问津,未招募到意向投资人,缺乏重整可能性,已不具备挽救可能性,宣告破产。
据悉,截止2025年6月17日,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公示的职工债权总额为868.76万元,经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税款债权1笔,金额为21.04万元。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内容,管理人在中拍破产资产处置平台上进行公开挂网,第一次挂牌起拍价为1850.14万元,经过二十四次挂网,均已流拍,而最后一次流拍价格为530万元。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按照现在挂网价格,投资价款已经不能覆盖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继续执行重整计划已经不符合破产法对重整程序的规定。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无法解决,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具备挽救可能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宣布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