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0】708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输煤除渣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输煤除渣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此次招标的输煤除渣系统设备是与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安装5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配套使用,热水锅炉燃料为Ⅱ烟煤,燃烧方式采用链条炉排
采购的输煤除渣系统设备有:桥式抓斗起重机、环锤式破碎机、滚筒筛、带式输送机、重型板链除渣机、给煤机、装载机、槽式给料机、电磁除铁器、电子皮带秤、双管均煤机、埋刮板输灰机、斗式提升机、钢制成品灰仓、螺旋输送机、双螺旋加湿搅拌机、手拉单轨行车、手拉葫芦、手拉葫芦等设备。上述设备的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运、交货;指导安装与调试、培训;试运行及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所有上述设备为一个包,不单独分开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指桥式抓斗起重机、环锤式破碎机、滚筒筛、带式输送机、重型板链除渣机五种设备的授权);
(2)制造商(含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150 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制造商具有类似产品三年以上的工程业绩;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三年来(2007.8-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投标人报名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18日至2010年8月24日;每日9: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321室
项目联系人: 丁红伟、张燕
联系电话: 010-66419876-8861(8892) 传真: 010-66410987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代理商参加投标,还应携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报名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