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办主管部门批准,受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委托,现就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LQQS2012-12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人: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预算额: 46.5120 万元
项目名称: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 1 )移动式卸粮机 1 台,
( 2 ) 移动式水平输送机 1 台,
( 3 ) 移动式登高散包两用输送机 3 台,
( 4 ) 移动式双层清理筛 1 台,
( 5 ) 移动式液压升降伸缩装仓机 1 台,
( 6 ) 多功能液压转向伸缩输送机 1 台,
( 7 ) 多功能扒谷机 1 台,
( 8 ) 计量装包机 1 台,
( 9 )移动式液压升降台 1 台,
( 10 )仓用手推车 4 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和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
四、报名提交资料
1 、 报名基本情况表
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
2012 年 5 月 11 日 17:00 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 3662583341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六、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2 年 5 月 11 日 17:00 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 : 人民币 4000 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 3662583341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注: 1 、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 2 、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2年5月15日上午 9:30 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定于 2012年5月15日上午 9:30 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2年5月8日上午 11:00时之前向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 2012年5月8日 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
十、联系人:
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 毛先生 电 话:0578-7123190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殷小姐 电 话:0578-7211977( 传真)
龙泉市中心粮食储备库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