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李家坝煤矿副斜井提升设备及电控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 CSIE14043407 ) 已经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神华宁煤集团 李家坝煤矿
工程概况: 本工程安装包括
提升机一套;钢丝绳 1750m ;高压配电柜 1 个、低压配电柜 3 个;电控系统及保护装置 1 套;闸控及液压系统 1 套;天轮 1 套。设备由甲方提供,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有安装工程内容(包括各种实验及设备调试)。
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 10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4 年 12 月 1 日
总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D. 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3 项,提供合同原件;
E.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F.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G. 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至 2014 年 9 月 23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7 :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套,售后不退。 ( 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
标书款电汇接收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账 号: 64001123000052500182
备注: 1 、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 、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10 月 9 日上午 09 : 00 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8 房间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联系人:刘超霞
电 话: 0951-69793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神华宁煤集团 4 号楼 421 房间)
邮 编: 750010
联系人:刘浩
电 话: 0951-6971437
传 真: 0951-6971431 , 697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