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红庆河煤炭项目胶带机、渣浆泵、
提升机尾绳、提升机首绳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B201503 —001367、1369、1371、1373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已于2015年3月11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媒体《中国,欢迎贵公司参加。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采购内容:
(1)招标编号:CT-ZB201503—001367
名 称:胶带机
加入日期: 2015-03-11 截至日期: 2015-04-01
数 量:7套
技术规格:B= 1600m 、L=26.85— 102.075m ;B= 2000m 、L= 139.95m
(2) 招标编号:CT-ZB201503—001369
名 称:渣浆泵
数 量51台
技术规格:卧式渣浆泵 Q = 100 -1540m3 /h ,H=22 -71m ;
立式渣浆泵 Q = 10 -90m3 /h ,H=13 -22.7m
(3)招标编号:CT-ZB201503—001371
名 称:提升机尾绳
数 量:4套
技术规格:206×33 ZAB;216×34 ZAB
(4)招标编号:CT-ZB201503—001373
名 称:提升机首绳
数 量:4套
技术规格:进口三角股钢丝绳
4 、交货时间: 2015 年8 月1 日 、2016年1月10前全部到货
5 、交货地点: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红庆河选煤厂安装现场、煤矿安装现场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胶带机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 投标人应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应具有法人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具有相对应的生产能力。
4 投标人应具有连续三年(2012—2014)相同或相近的业绩(同型号或大于同型号5台以上,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投标方投标时提供业绩表和用户使用报告。业绩表中必须列出设备安装所在地及投运时间和联系方式,便于招标方考证。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⑤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2)渣浆泵
1 投标人是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设备的制造能力。
2 投标产品须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证件,涉及专利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存在专利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3)的审计财务报表。
4 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4)承担过类似招标货物的制造和销售业绩,同类业绩不少于十项。 (要求附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允许用同等规模、类似规模进行描述,要明确基本参数条件。)
⑤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3)提升机尾绳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生产、经营手续合法,证照齐全,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及MA认证证书,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颁发的矿用钢丝绳代理商授权书。
3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3)的审计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2012-2014)的销售业绩清单,且同类规格型号产品在煤炭行业(提供煤矿生产能力)的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并有2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要求附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少2份),内容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允许用同等规模、类似规模进行描述,要明确基本参数条件)。
⑤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4)提升机首绳
1 投标人具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实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销售许可证),投标设备要求进口及具有MA认证证书,并提供原产地说明。
2 参与投标的厂商须为国际知名品牌厂商,如属于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区域产品总代理,不能项目代理,一个品牌只能一家代理商参与,并出具待代理证证书原件
3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2012-2014)的销售业绩清单,且同类规格型号产品在煤炭行业(提供煤矿生产能力)的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并有1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要求附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少2份),内容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允许用同等规模、类似规模进行描述,要明确基本参数条件)。投标格式另加矿井生产能力。
⑤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伊泰集团物资采供平台进行注册备案,备案成功并通过伊泰集团物资供应部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册咨询电话:0477-8565965/18647792980 )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 每日8: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11 、招标文件售价:胶带机、提升机首绳每套 1000 元;渣浆泵、提升机尾绳每套 800 元,售后不退。
12 、招标澄清:所有关于招标答疑采用线上澄清(已注册供应商登陆 http://cz.yitaigroup.com , 进入投标管理 ) (电话沟通无效)。
1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4月1日 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即开标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泰集团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1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开标时间) : 2014年4月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1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总价1.5%-2% 的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保证金和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款应汇至以下账户 (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账 号:5831200001819100027214
行 号:304191002108
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伊泰广联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邮 编:017000
联系人:杨小丽
电 话:0477-856541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邮 编:010010
联系人:刘晓明
电 话:0471-3313215 15947589310
传 真:0471-33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