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东煤矿39(10)08工作面回收工程由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成本列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晋正建招【2015】005号
本次招标项目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东煤矿39(10)08工作面回收工程。
1、39(10)08工作面回收由于受到崔家沟材料斜井断面和设备提升能力的限制,工作面设备需要在井下解体后才能出井,出井后在地面进行组装;且该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停采线处工作面和刮板
输送机机尾处有2—3条大断层。
2、39(10)08工作面倾斜长度280米,设备总重量约1.1万吨,主要包含液压支架165架,单台重量约53吨;超前支护支架16架,单台重量约23吨;刮板输送机1台,单台重量约1015吨;采煤机1台,单台重量约135吨;转载机1台,单台重量约127吨,另包含采煤工作面其它附属设备。
3、回收线路为:39(10)08工作面(280米)——39(10)08材料巷(300米)——39(10)08回收通道(80米10°)——560材料大巷(500米)——560材料斜巷(300米10°)——610运输平巷(450米)——崔家沟材料井(350米25°,JK-3/2.2E
提升机,最大静张力130KN)——崔家沟工业广场。总行程约2260米。
计划工期:7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与经验,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一级建造师(机电)及以上。并配备足够的生产、技术、安全、机电管理负责人及特殊工种,并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操作资格证书,质量要求优良。从事过大采高工作面回收、安装工程的优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正光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购标资格审查。资质原件要求在开标时携带,进行资格后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山西正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东煤矿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灵石县两渡镇河东煤矿地址:山西省介休市裕华路95号
邮编:031302邮编:032000
联系人:段常恒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4-7080249电话:0354-71944017194402
传真:传真:0354-7194401719440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介休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