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 委托,经营口市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 营口市垃圾处理厂设备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YKGGZC2015022)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第一包 沼气内燃式火炬1套、沼气内燃式火炬1套、仪表用气成套1套、振动筛3台等
第四包 工厂除臭系统成套2套、自动化仪表1套、离心脱水机3台、中控室LED拼接大屏1套等
第六包 叉车1台
加入日期: 2015-04-13 截至日期: 2015-05-04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第一包、第四包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 、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23日11:00时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
2 、已入库供应商要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按要求完成填写后,须把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表格 一起传真或报送至采购科103室。采购科确认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417-2972508;传真:0417-2972521)
3 、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应在参加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阅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公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集中入库资格预审公告”。
4 、投标保证金汇到我中心账户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24 日 11 时(具体内容详见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 年5月4日 9 :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307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采购单位: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81272167
集中采购机构: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发街西30丁(青花大街与清华路交汇路口南端南行1000米路东,智胜新家园小区院内)
咨询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5): 贺女士
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采购科 电话:0417-297250 8 ): 邹 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