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输煤系统第一批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输煤系统第一批设备,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CHDT486/13-SB-0601 活化给煤机 详见技术规范
2 CHDT486/13-SB-0602 振动平煤箅 详见技术规范
3 CHDT486/13-SB-0603 汽车采样装置 详见技术规范
4 CHDT486/13-SB-0604 环锤式碎煤机 详见技术规范
加入日期: 2015-08-04 截至日期: 2015-08-10
四、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二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2 、工程拟建总规模: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3 、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2015年3月开工,2016年5月和8月两台机组分别投产。
5 、建设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开发区忻台路符村西。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各投标单位应按以下资格条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具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物资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国家质监部门出具的活化给煤机质量检测报告。
4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内(2010~2014年)至少有6台(套)300MW及以上机组相同或类似设备设计、制造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以列表形式提供的业绩清单为无效的业绩证明文件。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 进口设备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国产设备必须由生产厂家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 近两年内在华电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或在国家、行业出现质量、安全通报的投标商不得参与投标。
12 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独立法人。
2 、公告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10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2 、每套招标文件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各标段标书费用如下(人民币,元):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
1 CHDT486/13-SB-0601 活化给煤机 1000
2 CHDT486/13-SB-0602 振动平煤箅 1000
3 CHDT486/13-SB-0603 汽车采样装置 1000
4 CHDT486/13-SB-0604 环锤式碎煤机 1000
3 、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 、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3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苗莉
电 话:010-63919343
2 、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1:张凌晨 电话:010-83568728
传 真:010-83568721
联系人2: 李文林
电 话:010-8356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