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40t/h锅炉电除尘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潜江市发改委 备案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2015900533510117)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3×240t/h锅炉电除尘升级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3×240t/h锅炉电除尘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括;
电除尘器的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改造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加入日期: 2015-08-13 截至日期: 2015-09-02
2.3 工程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兴隆路8号。
2.4 建设周期:12个月。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240t/h锅炉电除尘升级改造工程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或冶金行业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及以上;
3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锅炉烟气除尘升级改造(电袋)工程的业绩;
4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管理经验;投标人拟派出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日8时00分,地点为潜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华盛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潜江市张金镇兴隆路 8 号
联系人: 陈伟
电 话: 0728-6642711(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 B 座 7-9 楼
联系人: 袁海华、朱文斌
电 话: 027-87816666 转 8103
开户银行: 中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
账号:562557524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