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该局日前通报关于淮北矿业集团青东煤业有限公司“8·2”事故处理及安全生产造假情况,给予青东煤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等处罚。
8月2日,青东煤业公司811综采工作面机巷超前管理顶板时,违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在割煤机、刮板输送机未停止作业,转载机、皮带运输机未进行停电闭锁情况下违规施工,造成1人死亡。
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依法依规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近日,对该起事故进行了批复。按照批复,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依法依规给予青东煤业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处上一年度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通报显示,8月24日、25日,淮北监察分局组织对青东煤业公司开展安全监察,查出各类问题及事故隐患46条,对其中11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其中发现密闭墙检查造假等4项安全生产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