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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除尘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长芦镇,本次招标标的是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除尘器。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1 除尘器\I型 2
2 除尘器\II型 2
3 除尘器\Ⅲ型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3 提供制造商近三年内除尘器的业绩表,并提供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3.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6 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资质。
3.7 提供在江苏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详细地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若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形式汇人招标代理账号,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4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华夏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
账号:1036500000030502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3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除现场递交以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收件人:张羽。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高资镇 地 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
邮 编: 邮 编: 210009
联系人:韩蔚 联系人:孙宁、张羽
电 话:139518669431 电 话: 025-83306855、83300827
传 真: 传 真: 025-8331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