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粮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粮食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输送机、振动筛、数字电子汽车衡等,约 75 万元。
第二标段:粮情测控系统,约 14 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 )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4 )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 万元(含 5000 万)人民币;
( 5 )根据河南省粮食局粮安工程功能提升指导价,为保证产品质量,本标段不以低价为中标标准;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企业;
( 3 )投标人注册资金至少为 500 万元;
( 4 )必须是设备生产企业并且为中储粮入围资质,报名及开标时提供原件;
( 5 )投标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粮情测控系统的业绩;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第一标段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 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3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乐土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1384931129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1879078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