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印发,《规划》要求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 新建建筑石料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大型矿山为100万吨每年、中型矿山50万吨每年、小型矿山30万吨每年,小型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并划定以下禁采区: 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建设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