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1-1664214JG454
受委托,就其1、2、3号机组脱硫系统及湿式电除尘器设备项目所需的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资金来源:
1)货物名称:脱硫系统及湿式电除尘器设备;
加入日期: 2016-04-29 截至日期: 2016-05-19
2)数量:3套;
3)主要技术参数: 1、2、3号350MW发电机组电超洁净排放综合改造项目的脱硫超低排放系统(含湿式电除尘)的设计、制造、调试、试验等。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宝钢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20161016起分批交货(详见招标文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4-29 ~ 2016-05-19(每天9:00-11: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
招标文件均按包进行计价出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5-19 09:3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宝华电子招标网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7. 开标方式:
电子 开标一步法
8.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9. *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
1)投标条件及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近两年内至少具有4个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超低排放设计及制造或成套供货的成功业绩,且至少有2个已连续运行1年及以上。湿式电除尘器需在招标人推荐的制造商范围内选择。至少有1个湿式电除尘置于吸收塔顶的合同业绩。投标人的所有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 3、若采用专利技术进行设计、制造本脱硫超低排系统,投标人必须拥有使用该专利技术的合法权利,即无知识产权问题,并作为承包商成功实施过利用该专利技术的2个项目及以上,项目业绩水平不低于前条款之规定。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约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及收集资料。
10.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 客服热线:400-821-0772 (有关投标人CA办理事项的咨询)
传真:021-66891125
网上购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招标网“操作指南”。
项目经理:查建春(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经理。)
电 话:66891045
传 真:66891145
业务室助理:朱凤
业务室助理联系电话:66891086
招标人: 宝钢工程集团工程技术事业本部
邮编:201999
开户银行:建行宝钢宝山支行
收 款 人: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