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 已由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 2007 ) 88 号文 备案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綦江县古南河坝村。
2 .2 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的分包划分及各分包的基本情况
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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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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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系统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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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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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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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组机组、解组清理机组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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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S1330 型与 BS 1330A 型编组机组设备系统各 1 台套; ( 2 ) QQ1330 型与 QQ 1330A 型解组清理机组设备系统各 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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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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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阳极冷却输送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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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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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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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大块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自动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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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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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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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破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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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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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备主要包括:振动给料机、粉磨机、斗提机、滚筒筛、袋式收尘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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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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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T 液压破碎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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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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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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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残极清理机、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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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自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 2 台套; ( 2 ) 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 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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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需为 6 个清理工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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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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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机、振动筛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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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强力双齿辊破碎机 5 台套; ( 2 ) 环锤式破碎机 1 台套; ( 3 ) 反击式破碎机 2 台套; ( 4 ) 直线振动筛 3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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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强力双齿辊破碎机的规格性能为 2PGC600*750 , P=37KW ,其中 3 套用于石油焦粗碎, 2 套用于返回料粗碎; ( 2 ) 环锤式破碎机的规格性能为 PCH0604, P=22KW ,用于沥青破碎; ( 3 ) 反击式破碎机的规格性能为 Φ1000x1050,P=75KW ,用于石油焦及返回料中碎; ( 4 ) 直线振动筛的规格性能为单层 ZZS90–180/Z , Q ≥ 30 t/h ,用于在石油焦粗碎前筛除小于 70mm 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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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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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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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石油焦仓库用抓斗式起重机 2 台套; ( 2 ) 沥青仓库用抓斗式起重机 1 台套; ( 3 ) 返回料处理用吊钩抓斗机两用桥式起重机 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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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石油焦仓库用抓斗式起重机 跨度 34.5m 、提升高度 16m 、起重量 10t 、抓斗有效容积 5
,用于装卸生石油焦 ; ( 2 ) 沥青仓库用抓斗式起重机 跨度 34.5m 、提升高度 16m 、起重量 5t 、抓斗有效容积 2.5 ,用于装卸固体沥青 ; ( 3 ) 返回料处理用吊钩抓斗机两用桥式起重机 跨度 19.5m 、提升高度 16m 、起重量 5t 、抓斗张开后最大外形尺寸 1.0x 1.8m ,用于装卸返回料(生碎、焙烧碎、电解返回残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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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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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组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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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钢爪校直机 1 台套 ; ( 2 ) 导杆校直机 1 台套 ; ( 3 ) 铁环清理装置 1 台套 ; ( 4 ) 托盘倾翻装置 2 台套 ; ( 5 ) 导杆移动升降台车 1 台套 ; ( 6 ) 蘸石墨装置 1 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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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环清理装置的规格性能为Φ 1450 , P=2 × 5.5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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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分包的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的具体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均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部分的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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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各分包的招标范围
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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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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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的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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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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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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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组机组、解组清理机组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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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编组机组、解组清理机组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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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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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阳极冷却输送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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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生阳极冷却输送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负责单机调试和协助联动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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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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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大块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自动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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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自动大块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自动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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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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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破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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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电解质破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振动给料机、粉磨机、斗提机、滚筒筛、袋式收尘机等)的设计、制造以及在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 ( 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 、交接试验 ) 、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和试验、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参加联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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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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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T 液压破碎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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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 500T 液压破碎机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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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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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残极清理机、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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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自动残极清理机、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的制造、供货、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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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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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机、振动筛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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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破碎机、振动筛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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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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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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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桥式起重机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办理相关取证工作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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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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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组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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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包的招标范围为 钢爪校直机、导杆校直机、铁环清理装置、托盘倾翻装置、导杆移动升降台车、蘸石墨装置设备系统 的制造、供货、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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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分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应涵盖为完成相应分包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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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分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均实行资格后审,各分包投标人需满足下列各相应分包的资格要求:
分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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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系统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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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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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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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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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组机组、解组清理机组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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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用于相关行业 2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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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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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阳极冷却输送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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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生阳极冷却输送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用于铝冶金行业 3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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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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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大块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自动残极压脱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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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自动大块残极压脱机及其附属设备和自动残极压脱机及其附属设备用于相关行业 3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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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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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破碎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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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每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 3 年以内用于相关行业 1 个及以上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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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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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T 液压破碎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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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40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类似设备用于相关行业 5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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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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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残极清理机、手动残极清理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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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 2 )制造商需具备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 3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 4 )投标者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连续三年阳极组装设备必须有 5 项以上的销售业绩,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过投诉;
( 5 )需具备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相应开发设计能力;
( 6 )具备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 7 )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设备或外购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 8 )投标人必须通过 ISO9000 系列体系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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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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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机、振动筛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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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破碎机及其附属设备用于相关行业 15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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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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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设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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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设备系统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则应获得相关的资格许可;
( 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2 亿元;
②投标者必须具有近三年以内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用于相关行业 10 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 ISO9000 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 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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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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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极组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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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经历。
( 2 )制造商需具备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 3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 万元;近三年同类型设备合同累计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0 万元;
( 4 )投标者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连续三年阳极组装设备有 5 项以上的销售业绩,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过投诉;
( 5 )需具备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相应开发设计能力;
( 6 )具备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 7 )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 8 )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
本招标设备需外购设备或外购件时,主要外购设备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 9 )投标人必须通过 ISO9000 系列体系质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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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各分包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9 个分包进行投标。
4 . 投标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1 年05 月0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 3 号水星科技大厦 A3 栋 2 楼)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 3 号水星科技大厦 A3 栋 2 楼)
5.2 各分包招标文件售价均为 1000 元 / 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将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 址:綦江县古南镇石佛岗 78 号
联 系 人:
吴 先生
联系电话:( 023 ) 48656088
传 真:( 023 ) 4867035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4 号院 9 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 010 ) 62108220
传 真:( 010 ) 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 3 号(水星科技大厦 A3 )
联 系 人:
江 女士
联系电话:( 023 ) 68699999-9018
传 真:( 023 ) 68696636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2011 年 0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