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工程鄂式破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1156S003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工程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为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鄂式破碎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鄂式破碎机,规格参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鄂式破碎机 PEX250x1000 1套 生产能力50t/h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上述清单中设备的供货、运输、转运、保护、装卸、保险、相关税费、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培训、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相关服务。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包内某几种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
招标设备的主要参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二、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
三、资金来源
该项目由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唐山港兴实业总公司、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出资比例依次为52%、28%、20%。
四、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从合同生效开始计起至合同设备经甲方确认达到发货条件为止,共为100天。
交货地点为: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施工现场(现场车板交货)。
五、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没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及质量不良记录;没有供货时间迟延记录;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在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为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备由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6)投标人2008年至今必须具有至少2个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是指为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板材厂家提供过规格为PEX250×1000颚破机或以上规格产品)设备的销售、设计、制造的业绩,且必须同时具备1年以上良好运行经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报名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相关的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年检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的经年审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报名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报名时);
●投标申请人的有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
●银行资信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人员情况表;
●投标申请人2008年至今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包括以下资料:①设备供货合同的合同封面、合同首页、大签页、设备清单页等关键页;②设备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投标产品技术说明;
●投标申请人认为与本次投标申请相关的其他文件。
报名资料册封面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否则无效。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应确保其真实性,一旦发现有虚假,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16层)。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投标人的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10:00。
九、递交标书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10:00前。
十、开标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10:00 。
十一、递交标书与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孔强
联系电话:010-83956039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岳国辉
联系电话:15933402119
传 真:0315-850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