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本溪市节能监察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询价采购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本溪市节能监察中心仪器设备采购
2 .采购文件编号:BXCX20110503
3. 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90%货款,一年后支付余下10%货款。
4. 质量保证期:三年
5. 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
6. 交货/完成 地点: 本溪市节能监察中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相关资质要求:
(1)须提供所售产品的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计量检验合格证书;
(2)生产制造企业须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三、采购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自动工业分析仪、全自动定温精密量热仪、 智能马弗炉、自动振筛机、密封式制样粉碎机各一套 。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5月26日-2011 年5月27日 , 每日8:30-15:00时整。
报名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报名时须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相关 计量检验合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按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对报名供应商 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 。
五、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5月27日 ,8:30-15:00时整。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处。
六、答疑会时间
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5月27日 15:00时整。
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本溪市城建支行。
账 户 名: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100511172700010001
银行行号:403225000034
八、报价截止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5月 31日9:00时整。
2. 本项目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1年5月 31日9:00时整,供应商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送至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文件中含有文本和电子版(光盘)形式询价采购文件各一份。
3. 报价地点: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评标室。
九、凡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辽宁省 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41-1二号门(本溪花卉市场楼上B办公楼西侧)。 邮政编码:117000
采购文件咨询: 聂 女士
联系电话:0414-4879520
传真:0414-4879518
电子邮箱:bxscgzx@163.com
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 年5 月24 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符,以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