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中粮面业(海宁)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吊机等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货物标段、名称和数量:
标段设备名称数量
A1吊机3
A2脉冲除尘器120
A3刮板输送机40
斗提机13
A4皮带机19
A5低压风机76
高压风机6
A6负压关风器261
B1散粮秤6
B2磁选器54
B3打板松粉机28
撞击松粉机48
B4单仓筛49
B5双工位打包机9
2.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即送即审。投标人须按标段对每标段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对一个标段中部分招标内容进行的投标。按标段确定中标人。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1.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提供投标设备的相关生产许可证。
2.1.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投标人至目前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1.5提供投标人近3年内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同时提供已履行相同或类似项目合同证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实际业绩进行考察。 2.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1年6月7日开始,至2011 年6月1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22楼2205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王婧
联系电话:025-83303446
传 真:025-83260221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原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5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