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设备:锤式破碎缩分机、振筛机等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大庆市东城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工程第三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受大庆龙唐供热有限公司委托,对大庆市东城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工程第三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大庆市东城区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工程第三批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3. 招标内容:
3.1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THWZ(DT)-2011-5700)
包号 招标名称(包) 本包所包含设备内容
01 煤化验室设备 量热仪、水分析仪、锺式破碎缩分机、自动振筛机、氧弹
02 硫化机 硫化机
03 盘煤仪 固定式
4. 合格投标人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应收账款数额较少、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资金充裕或融资能力较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资格和业绩:
a.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b.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其产品至少应具有近三年3个及以上项目的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有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c.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d.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所投产品有要求,须提供)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8)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得到满足上述第(2)、(5)款要求的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报名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7日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6. 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9月8日工作时间内
7. 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
7.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填报投标报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附件的复印件送达至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5楼511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datangzhaobiao@163.com。
7.2资格预审时,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时间内将附件的原件送达至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5楼511室)。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如下:
投标申请人名称
投标项目名称(包或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包或标段号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附件4: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附件5:投标产品的3个及以上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项目的运行业绩用户证明或相关证明(3页)
附件6:资质证书
备注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应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8.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图纸含图纸;含招标人与招标机构已签字盖章后的廉洁合同三份),邮购须另付每包每套1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招标机构在上述时间内(以汇款时间为准)收到邮购款后,将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邮寄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不负责因招标文件晚到或丢失所引起的责任。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室(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5楼511室)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龙唐街99号5楼511室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徐大伟 、付大勇
联系电话:0451-85557557、85557562
传 真:0451-85557559
邮 箱:datangzhaobiao@163.com
招 标 人:大庆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丑树立
电 话:0459-8178120
传 真:0459-817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