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委托国(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 “ 投标人 ” )就 国网能源天津大港发电厂两台碎煤机改造 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国网能源天津大港发电厂两台碎煤机改造
招标编号: SGE-2012-1101-0302
工程地点: 天津大港发电厂
招标范围: 两台碎煤机改造所需材料备件,包含挡风板、上拨料板、下拨料板、破碎板、大筛板、小筛板、筛板架、前门板、衬板、机盖各 2 套; B 路碎煤机改造施工。
工期 / 交货期 :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工期为 7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张志俊 15222517259 。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型碎煤机设计、加工制造能力。
(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 3 台及以上同类碎煤机制造安装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的封面、货物清册、签字盖章页或用户的证明文件等)。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6 月 5 日 起至 2012 年 6 月 11 日 止,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 ,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含邮费)。
6. 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1 )现场购买
① 请潜在投标人携带电子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现场填写《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并至财务部门缴费;
③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携带 U 盘。
2 )邮寄购买
请潜在投标人汇款 至下述账户 ( 不接受个人汇款 ) 。 并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同时 传真至 010-52692308 。 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理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开户名: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账 号: 818011680
(注: ① 网上付款:通过工商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 “ 其他行 ” ,点手工录入 “ 工商银行北京樱桃园支行 ” 即可;通过其他银行网上付款时,在选择银行框内选择 “ 工商银行 ” 并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 ② 柜台付款:通过银行柜台付款时,直接按上述开户行、账号付款,并按 “ 落地系统交换 ” 方式汇款即可。)
3 )现场购买及邮寄购买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如没有国税税务登记证的,要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三证的电子扫描件 jpg 格式及 word 版《潜在投标人登记表》 (见后附表)的扫描件 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企业法人全称(即公司全称), 压缩后发至 sgxyzb@sgxy.sgcc.com.cn 。
7.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 10:00 (北京时间)之前交到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 122 号广运饭店 9 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8. 开标时间: 2012 年 6 月 18 日 10:00 ,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汇票、支票(限北京地区),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与购买招标文件汇入账户为同一账户。
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经理): 赵馨 刘欣
电话: 010-52692245010-52692281
传真: 010-52692266 52692300
电子邮件: xin-zhao.js@sgxy.sgcc.com.cn xin-liu@sgxy.sgcc.com.cn
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源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 311 号院 2 号楼祥龙商务大厦 4 层标书发售室
邮 编: 100053
购买标书联系人:王利、宋江红
电 话: 010-52692252 、 52692314
传 真: 010-52692308 、 5269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