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2×240m2烧结系统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工程结构: 框剪
工程地址: 原胶南市泊里镇董家口产业区 计划工期(天):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万元): 0.00
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
建设单位: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招标单位: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程军 0532-58812268
招标内容:
招标人: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城市钢厂环保搬迁工程2×240m2烧结系统总承包工程监理
2.监理范围:
(1)主要生产设施:燃料破碎室、配料室、一次混合室、二次混合室、烧结室、环冷机、主电除尘器、主抽风机室、主排气烟囱、成品筛分室、转运站、胶带机通廊等。
(2)主要辅助设施:本系统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环境除尘设施和烧结余热发电设施,包括循环水泵站、以及烧结车间内部供配电、给排水、通风除尘设施、煤气、蒸汽、压缩空气、通讯管线、道路、区域综合管线系统、消防系统、办公、生活等公辅设施。
(3)红线范围内总图、道路及运输、管线。
(4)主要设备(国内)监造。
3.工程工期:工程计划工期为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12月4日。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程地址:原胶南市泊里镇董家口产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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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监理冶炼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要求申报综合资质之前,必须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冶炼甲级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
2.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
3.具有冶金行业大型项目设备监造监理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公司。
4.熟悉冶金设备,专业配套齐全,对合同设备的制造有能力实施监控的监理公司。
5.投标人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近5年(2008年1月1日至今)内曾经担任过2个以上类似冶金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6.近三年内有2×240m2烧结系统设备监造监理及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公司。
同类工程界定
近三年内有2×240m2烧结系统设备监造监理及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公司
资格预审办法
无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工程无须现场或网上报名,实行资格后审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直接于2013年11月8日9时30分到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市场部开标室(青岛市李沧区遵义路5号)进行开标。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资格标书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原件与资格标书中的复印件必须一致,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并单独成册),投标文件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逐页签署。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青岛市黄岛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从青岛市黄岛区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告”栏“招标投标人用表”中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人;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4.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均属于投标人缴纳;如网上无相关信息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的同类工程业绩表;
6.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具体格式请到青岛市黄岛区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网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0532-83012316。注册地在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辖区范围外的投标人,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其他说明
1.本工程只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同一时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到青岛市黄岛区行政许可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其它交易窗口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造成的流标、废标,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均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或确认中标无效,保证金不予返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招标代理: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邱凤海 0532-85167000
报名期限:2013年10月17日09时 ---- 2013年10月22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