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衡阳市新发拍卖有限公司对衡阳县井头镇的井头村、麻岭村和关市镇贞福村、双福村三宗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简介
标段 标段名称
及位置 开采矿种 生产规模(万吨/年) 面积(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米) 可采储量
(万吨)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年限 参考价(万元))
名称 位置
标的1 衡阳县井头镇南冲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矿 井头镇井头村、麻岭村 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 30 0.0218 183-115 155.57 100 5.19 124.01
标的2 衡阳县关市镇石湾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矿 关市镇贞福村 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 30 0.0396 396-300 306 150 10.2 203.88
标的3 衡阳县关市镇界福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矿 关市镇双福村 建筑用花岗岩(风化砂) 30 0.0506 367.8-240 243.84 150 8.13 196.25
备注:成交价款不包含交易服务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
二、 竞买人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3日17:00时前向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或衡阳市新发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书面申请,获取相关拍卖文件及资料,并缴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到指定的账户,于2015年12月3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保证金账户名:衡阳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渡红山路支行
账号:43001550864059666666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日17:00时。
3、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可自行踏勘标的,也可由衡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踏勘标的。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4日上午9时48分。
2、地点:衡阳县蒸阳神龙大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六、未尽事宜
拍卖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以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为准。
七、联系人及电话:
周先生:15386011899(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麻先生:13575117560
衡阳市新发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