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民县吉也克乡友谊砂厂采矿权转让公示
裕国土资采转字(2015)0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现对裕民县吉也克乡友谊砂厂采矿权转让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业权名称:裕民县吉也克乡友谊砂厂
2.采矿许可证号:C6542252010117130104255
3.发证机关:裕民县国土资源局
4.有效期:2013年11月25日至2018年11月25日
5.矿权范围: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5133964.73 28411523.06
2, 5133963.95 28411576.52
3, 5133741.89 28411556.19
4, 5133443.58 28411682.36
5, 5133426.62 28411786.95
6, 5133143.55 28411714.39
7, 5133144.66 28411637.39
8, 5133832.30 28411497.60
9, 5133902.82 28411532.85
6.地理位置:裕民县吉也克乡吉也克村
7.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1.转让人名称:裕民县吉也克乡友谊砂厂(倪化才)
2.法定代表人:倪化才
3.企业类型:私营企业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1.受让人名称:丁新
2.法定代表人:丁新
3.企业类型:私营企业
4.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四.转让价格:8万元人民币
五.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3日
六.采矿权转让交易审批机关:裕民县国土资源局
若对本采矿权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