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疆电东送”(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兵团红星2×66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1)2×35T燃煤启动锅炉;2)低温省煤器;3)闭式水板式换热器;4)辅机水泵;5)高、低压旁路装置;6)水环式机械真空泵组;7)开式水电动旋转滤网;8)500kV电流互感器;9)50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0)500kV SF6断路器;11) 500kV隔离开关;12)500kV氧化锌避雷器;13)密封式石子煤排放装置;14)循环水泵;15)循泵房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16)循环水泵电动、液控蝶阀;17)脉冲布袋除尘器;18)飞灰含碳量测量装置;19)炉管泄露监测系统;20)汽车卸煤沟振动煤箅;21)液压调偏装置;22)锅炉补给水处理离子交换设备;23)化学水泵及风机设备;24)汽水取样系统;25)凝结水精处理系统;26)锅炉补给水处理超滤反渗透设备;27)化学加药系统;28)室外水箱
加入日期: 2015-12-28 截至日期: 2015-12-29
招标范围包括各标包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大南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是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加工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能力、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无质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通报;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7.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满足《招标公告附表》中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四、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9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每天:10:00-13:30时,15:30-18:30时(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省部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3C认证等(以上证件如实行了有关规定时必须提供)及业绩合同、用户评价意见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巨群
联系电话:13908438020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王志江、韩燕、王兰
电 话: 0991-8852447 13009687360
传 真: 0991-8865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