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袋除尘器EPC采购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35万千瓦低热值煤热电新建项目电袋除尘器EPC
2.2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间冷供热机组,配套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开发区
2.4招标范围:电袋除尘器装置两台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所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加入日期: 2015-12-30 截至日期: 2015-12-30
2.5招标编号:hp1606xy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系统认证;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5国家如有强制要求的需提供货物的检测或鉴定证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四台套300MW及以上发电厂机组电袋除尘器(含改造)工程设计、制造、供货、施工及成功投运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提供合同协议书并提供设备验收证书或用户证明等类似文件);
3.7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招标项目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施工协调经验和能力;
3.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0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银行资信等级证明、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应的代理授权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能孝义煤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孝义市梧桐工业园区办公楼第四层
联 系 人:靳先生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
邮政编码:030002
联 系 人:刘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51-2522107
传 真:0351-83871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18014170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