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2 × 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二级机构管辖范围)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二期2 × 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二级机构管辖范围)招标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迟交货期
1. CHDT013/14-SB-02 01 给煤机 套 12 2017.4.15
2. CHDT013/14-SB-02 02 一次风机 套 4 2017.4.15
3. CHDT013/14-SB-02 03 送风机 套 4 2017.4.15
4. CHDT013/14-SB-02 04 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套 2 2016.11.30
5. CHDT013/14-SB-02 05 凝结水泵 套 4 2016.12.30
6. CHDT013/14-SB-02 06 真空泵(含水室真空泵) 套 14 2016.11.30
7. CHDT013/14-SB-02 07 油净化装置 套 4 2016.10.30
8. CHDT013/14-SB-02 08 空压机 套 5 2017.7.15
9. CHDT013/14-SB-02 09 空气净化设备 套 5 2017.7.15
10. CHDT013/14-SB-02 10 压缩空气系统储气罐 套 6 2017.7.15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 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6×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3、本期规模:本期建设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
(二)项目进展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前期进展情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工程于 2015年9月10日获山东省发改委核准(鲁发改能源[2015]950号) 。
2、施工准备工作情况:
施工准备工作已同步开展,2015年06月项目完成三大主机设备招标, 2015年10月29日主机合同正式签订; 初步设计已于12月9日通过电规总院的审查;第一批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已完成审查,已具备设备招标的条件。
(三)计划工期:
本 工程计划于 201 6 年 5 月 开工, 第一台机组计划于 201 8 年 6 月 30日前 投运 ,第二台机组计划于 2018年 9 月 30 日 前投运。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1.3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10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配套辅机设备(相应标段)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有与国内外1000MW级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机组的良好合作业绩 。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9 投标人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0投标人应如实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1.12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专项资质条件中有要求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请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八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公告时间: 201 6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2 日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 6 年 2 月 24 日至 3 月 2 日17:00 时整止。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 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入会、下载等工作有疑问,请致电: 010 - 62228787 - 666 ,非工作日客服电话: 1 8610999957 )。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电汇 。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 、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王海峰(商务)、王继强(技术)
电 话:0535-3076260 、 0535-3076863
传 真:0535-3076000
招标人(项目法人):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1 :秦阳 ( 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 010-83568721
联系人2 :王鹏 ( 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
电话:010-835658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 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 572 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