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4号锅炉及开发区1、2号锅炉湿式电除尘工程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WDRD2016-03-01
3.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4号锅炉及开发区1、2号锅炉湿式电除尘工程。
5.招标内容及要求:
5.1在现有#4炉脱硫吸收塔出口烟道建设一座湿式电除尘器。
加入日期: 2016-03-14 截至日期: 2016-04-06
5.2在现有开发区#1、2炉脱硫吸收塔出口烟道建设一座湿式电除尘器。
5.3本工程采用工程总包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方案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440T/H锅炉(或更大容量)立管式湿电除尘器业绩至少五项(已投运一年以上,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清单注明供货时间、供货范围、运行时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附相关合同复印件(价格信息可去掉);
6. 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以上(包含乙级)设计资质;据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含二级)资质。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及具有关联关系、实际控制关系的其他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 投标人全称;
(2) 投标人企业简介;
(3) 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2.电子邮件报名: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下列邮箱(响应函须另提交可处理电子文档1份)。
3.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3:00-16:00,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702)。逾期不接受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4月6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00。
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威海市光明花园大酒店十四楼会议室(威海市文化东路25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威海市文登热电厂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北洋大厦702室
联 系 人:唐经理
电 话: 13506317266 / 0631-521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