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建工程输煤静电除尘器
招标编号: CSIE16051170
1. 招标条件
新建工程输煤静电除尘器(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序号招标名称招标内容投标人业绩及其他要求交货期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1输煤静电除尘器32 台静电除尘器( 1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 600MW 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 4 台以上合同业绩,所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 2 台以上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小于 1000 万元人民币。详见技术规范书500
加入日期: 2016-03-22 截至日期: 2016-04-1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厂,其经营范围内须具备生产本项目相关招标设备的资质。
(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
(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 4 )除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表 1 《招标货物一览表》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 1 《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注册不收取费用):按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并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件 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审核(审核地点详见神华招标网)。没有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审核:①登陆神华招标网提交远程购标申请,上传报名审核资料(审核资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并将全部资料放入一个 WORD 或 PDF 文档中)。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提交申请后的审核时间通常需要一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截止当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②携带报名审核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所携带资料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另请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备存。
审核资料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证、以及逐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业绩证明需合同首末页及关键信息页的扫描件、运行业绩需另附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款只接受售卖标书现场交费或网银支付的方式交纳(网银支付流程详见神华招标网),不接受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神华招标网内的网银支付流程支付。如投标人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标书款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支付标书款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 03 月 22 日至 2016 年 03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56-3 号企业天地 5 号办公楼 21 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九江远洲国际大酒店(江西省九江市南湖路 116 号)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56-3 号企业天地 5 号楼 21 层
邮政编码: 400010
联 系 人:张晓达
电 话: 023-63602757
注册咨询: 023-63602651 项目咨询: 023-63602602
发票咨询: 023-63602670 技术咨询: 010-58131370
招标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西市九江市湖口县台山大道
邮政编码: 332500
联 系 人:杨永
联系电话: 0792-6510772
传 真: 0792-652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