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实施后,10月和11月石灰石、砂石等税目资源税收分别增长104.75%、66.19%。
政策实施以来,资源税改革政策平稳过渡,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征收管理有序推进,建立了资源价格与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助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 2020年1-11月,云南省实现资源税收入28.02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资源税法》实施后,10月和11月共计实现资源税收入5.95亿元,同比增收1.85亿元、增长45%。 分税目看,增幅较大的主要是铜矿、铁矿、石灰石、砂石、煤炭等税目,分别增长188.46%、142.76%、104.75%、66.19%、20.96%。 分地区看,资源税收入主要来源于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等州市。 云南属于资源富集地区,此次资源税改革,对税率结构进行了优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