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第一批列入绿色矿山的公告,锡林郭勒盟有内蒙古二连盆地锡林-宝饶油田开采、阿巴嘎旗楚鲁特水泥石灰岩矿等15家矿山企业名列其中。 公告明确,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管主体。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持续保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相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辖区内绿色矿山建设的监管工作,矿山企业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