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企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推进机制砂石行业供给侧改革,全面提升行业绿色生产与智能制造水平,助力该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规范》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规范》明确,其适用范围涵盖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及已建成的机制砂石行业企业,对“机制砂石”作出清晰界定,即专业生产企业以天然岩石、卵石、尾矿、废石及建筑垃圾等为原料,经机械破碎、整形等工艺制成,粒径大于 4.75mm 的为机制石,小于4.75mm 的为机制砂,生产工艺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类。
在规范条件方面,《规范》从多维度为企业设立“硬标准”。资质审批上,要求企业具备项目建设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土地审批、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配套矿山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技术上,企业设计与运行需分别符合《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并需建立PLC系统生产控制、数字化管理或智能化生产系统,禁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与工艺;质量管控上,企业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需符合《建设用砂》《建筑用卵石、碎石》等对应标准,同时要设置试验室、配置检测设备与人员,按要求开展质量检验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能耗与环保上,明确万吨产品能耗标准(软岩原料不高于10吨标煤、中硬岩原料不高于13吨标煤),要求固废源头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湿法生产线需配置水循环系统,生产线需配备收尘系统,重点扬尘污染源企业还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扬尘治理系统;安全生产上,企业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在规范管理上,《规范》明确了企业申请公告的流程,包括企业自愿申请、县(市、区)及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复审与公示公告。同时,建立公告动态管理机制,公告企业需每年提交自查报告,市工信局将组织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规范条件、停产超1年、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等情形的企业,将撤销其公告,且原则上12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规范》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组织公告管理,统筹行业规范;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用地审批、合法采矿许可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环评、排污及生态保护;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配套矿山及加工、销售环节的安全生产;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产品质量(含抽查与整改复查)管理;
其他部门(住建、交通、水利等)按职责协同管理。
《规范》的出台,将为南宁市机制砂石行业发展提供明确指引,有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为南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